台大碩士失業流浪 怒砸幼稚園 男子走在路上,身上還背著安全帽,停在一旁的機車後 酒店經紀天室情色視訊聊天室n>照鏡,被他用安全帽打壞 室內裝潢,警方接獲報案抵達現場,沒想到過沒幾天,這一名男子暴力行為 永慶房屋又發作,這一次遭殃的是這一間教會附設的幼稚園,公布欄的玻璃整片都被他打碎。幼稚園老師 九份民宿:「打這個地方,玻璃就是碎在這裡。」 玻璃被人重擊,砰然巨響,老師擔心嚇到小朋友,趕快清掃,接著報?澎湖民宿窗C幼稚園老師:「他可能就是經過這邊,然後臨時起意。」 這一名男子1個月內,就因為破壞行為進了派出所2次,員警偵訊的時候,才 房屋出租發現他有高學歷,是台大電機所畢業的高材生,通知他的父母,才知道是出了社會之後,因為適應不良,找不到工作,後來又和家人有誤會,憤而離家出走,現在居無 烤肉定所,過著流浪的生活;高IQ、高學歷沒有為他帶來幸福人生,反而因為無法做好情緒控管,連生活都沒辦法好好過。 台大碩士成街友 破壞幼稚園中央社 – 2011年12月19日 下午 居酒屋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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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副國務卿史坦伯格:美不會因中國崛起而退出亞洲●自由(2010.09.15) 【Comment】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here is the presence of the US both civil and military. It is the only way balance Beijing’s effort to establish her own tribute system. ●James B. Steinberg - First Pl 買房子enary Sessio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Visions of Global Order ●Monday 09/13 - China's Encumbered Rise in Asia and the United States with Dr. Robert G. Sutter●Listen Podcast Robert S 澎湖民宿utter said there are two fundamental factors to see if the US declines?1. Security change: less security leads to instability in this area2. Isolation or international trade ProtectionismIf we see any of them happ 酒店經紀ens, then the US declines. 美副國務卿史坦伯格:美不會因中國崛起而退出亞洲●自由(2010.09.15)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報導〕在中國崛起成為亞洲國家普遍關切的議題時,美國副國務卿史坦伯格再次向國際社會聲明,「美國在太平洋不僅是一個感興趣的?ARMANI[察者,而是一個在地的強權(a resident power)」,美國不但從未退出亞洲,也不會因中國崛起而在亞洲消失。 史坦伯格十一日在瑞士日內瓦就「世界秩序的遠景」發表演說,美國國務院今天公佈演說全文。史坦伯格在這篇演說中,鋪陳了歐巴馬政府對世界新秩序的看法,以及和中國等新興?西裝j權的關係。 籲中國恢復軍事交流以建立互信 史坦伯格強調,美國是一個亞洲強權,不但從未退出亞洲,也不會因中國崛起而在亞洲消失,美國正在這個地區強化與傳統盟邦的雙邊關係,雖然動盪起伏,美日關係至今仍是美國在亞太的基石。此外,美國也正建立新的國際合作架構,國務卿希拉蕊出席東協論壇?房屋買賣N是一例。 史坦伯格指出,對美國而言,沒有比美中關係後果更嚴重的雙邊關係了,他坦承,雙方都有挑戰,但也致力以建設性的方式來管理這個關係,美國並不會為了跟亞洲新興強權建立關係就避談歧見,在這些強權興起、軍事力量擴張時,大家管理此無可避免的緊張關係是極為重要的。 史坦伯格說,這是美國之所以希望建立一個可 網路行銷 持續、並更有效的美中軍事交流的原因,美中都認同戰略互信的重要,但是缺少對話,將無法提供避免強權競爭所需保證。 他說,中國應該要恢復與美國的軍事交流,不要拿這個當談判籌碼,軍事交流讓美中可以建立互信,防止軍事誤判,並處理類似南海和黃海問題上的歧見。 美學者憂台傾中讓日澳感到不安 此外,美國喬治城大學教授沙特十三日在太平 G2000洋論壇發表「中國崛起,美國與亞洲的不安」一文,文章中指出,一些亞太友人私下堅稱,台灣已被吸入中國的軌道,即使這種趨勢是在台灣政府默許下進行,面對中國崛起,美國將很難讓日本和澳洲等亞太盟邦確信,美國的影響力會持續下去。 沙特指出,美國最近和亞太官員及專家互動,似乎都在駁斥中國崛起而美國已式微的說法,亞太鄰邦對於中國軍事建構和長程意圖始終持有疑問 景觀設計,多數國家雖希望從和中國交往與經貿互動中獲利,但都有避險計劃,這些國家不但自己建立軍事力量,想利用區域組織牽制中國,也鼓勵美國留下來制衡中國,但不希望美中真的發生軍事衝突。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15/today-fo1.htm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裝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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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阿公誤解了 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mment】 The Lord speaks.AIT Chairperson Burghardt concluded in an interview that the so-called “Taiwanese tend to ov 找房子er-interpret”. However, in fact, Taiwanese mean to remind the Americans “the Chamberlain’s peace” in interwar per 長灘島iod can only bring war, not peace. This is a fundamental fact Taiwanese keep in mind while the Americans ignore. Taiwanese do not want to se 土地買賣e war just the Americans do. 美國阿公講話了。 奇怪,美國人怎不瞭解,台灣人的「習慣性過度解讀」,是想提醒美國「廉價與片面的冒進和平,有帶來戰爭的風險」。這就是過去 關鍵字廣告「張伯倫」的失敗之處。 台灣人的「過度解讀」,目的在避免戰爭,不是引起戰爭。可能,美國阿公誤解了! 馬總統專訪談話 薄瑞光:有人習慣性過度解讀 ●中時(2010.05.06) 總統馬英九日前接受美國有線 小額信貸電視新聞網(CNN)專訪時說:「我們不會要求美國為台灣而戰」,引發討論。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今天表示,台灣有人習慣性地過度解讀。 美國「東西中心」(East-West Center)今天在華府舉行「美國與亞太關係:邁向新紀元」 東森房屋研討會。兼任東西中心「東西論壇」主任的美國在台協會(AIT)主席薄瑞光出席了這項研討會。 針對台灣有人對馬總統的「never」說提出批評,薄瑞光在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美國對馬總統這項談話的立場,國務院和AIT都已經表明得非常清楚。美 烤肉食材國在這個議題的立場,30多年來都是很清楚的,它們都包含在「台灣關係法」的承諾裡。 薄瑞光說:「在一些對馬總統談話的公開評論中,我們又看到在台灣已司空見慣的癖好,那就是進行過度分析和過度解讀」。 應邀到研討會發表專題演說的國防部主管亞太安全事務助理部長葛瑞 關鍵字行銷格森(Wallace Gregson),在提到美國對亞太地區的承諾時強調,世界5大軍事國中,4個在亞洲。在這個區域裡存在持續中的領土糾紛和主權主張,萬一爆發軍事衝突, 其規模和影響都將是空前的。 因此,葛瑞格森指出,像上世紀一樣,美國將與盟邦和安全夥伴共同面對這些問題。而美國與盟邦和安全夥伴的關係 個人信貸,提供了美國繼續在這個地區存在的基礎。 葛瑞格森強調,美國將繼續對這些盟邦和安全夥伴提供必要的嚇阻力量。http://news.chinatimes.com/world/0,5246,50403490x132010050700649,00.html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有巢氏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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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慶雄「中華民國流亡台灣60年暨台灣國際地位研討會」閉幕專題演講 【Comment】 僅僅在2009年元旦假期時,台教會主辦的研討會中各家仍各持己 室內裝潢見許慶雄與李鴻禧等人還搬出多年理念恩怨公開質辯 借貸。。到了台教會與北美教授協會聯合年會時,鴻溝開始逐漸縮小。這次,102 房地產4-1025的研討會許慶雄教授作為閉幕演講者。時代氣氛的改變相當微妙。 在平時國際法的架構下, 澎湖民宿許慶雄教授的推論,應該是正確的。不過,台灣地位問題必須顧及太平洋戰爭、戰爭結束以及和約安排一直到TRA的各面向。假?婚禮顧問洃ㄕ瓞{戰爭與佔領,光以平時國際法進行推論,恐有掛一漏萬的狀況。李鴻禧固守憲法,許慶雄立基國際法,固然各有針鋒,但兩人不自決的落入「國 吳哥窟共邏輯」(中國代表權),卻是明顯的事實。 Taiwan如何與ROC問題劃分,永遠是核心議題。平時國際法有時而窮;深化的說,連戰時國際法也有時而窮。憲法學者(特別是研究美 找房子國憲法這一塊的)一樣要進來幫忙手腳。歐洲史學者、政治學者、外交學專業的等等,都是台灣地位相關的領域。不能「置身事外」,也不能以為 「我就是答案」。所以,不會也不必有孤臣孽子 室內裝潢的受虐感。   許慶雄-1/5:http://www.youtube.com/watch?v=JwwrmGEIeQI 許慶雄-2/5:http://www.youtube.com/watch?v=cQDACCPVhsU 許慶雄-3/5:http://www.youtube.com/watch?v=JdcT2iSRmQA 許慶雄-4/5:h 賣房子ttp://www.youtube.com/watch?v=mTfeaUYtBlc 許慶雄-5/5:http://www.youtube.com/watch?v=86c0mXzLuo4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買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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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場〈台北條約〉的網路對話 網友Ulysses熱心的討論,引起另外一位網友Bryan建議應該將這討論整理出來,比較有利於閱讀。這是好建議,於是不徵求Ulysses的同意逕自整理刊出。希望Ulysses予以體諒。他的部分,我只做標點符號式的修改;至於我的部分,增刪較多,該吹的吹、該遮的遮,嘿嘿,誰叫我是部落格主人嘛! 第三條  關於日本國及國民在臺灣及澎湖之財產及其對於在臺灣及澎湖之中華民國當局及居民所作要求 (包括債權在內) 之處置,及該中華民國當局及居民在日本國之財產及其對於日本國及日本國國民所作要求 (包括債權在內) 之處置,應由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國政府間另商特別處理辦法。本約任何條款所用「國民」及「居民」等名詞,均包括法人在內。 第十條  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酒店兼職什穈篫y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中華民國法人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法人。 Ulysses: 第十條顯然是對第三條所作的名詞定義,並未觸及台灣主體之地位,因此台灣地位未定之事實是可信的。 雖然台灣居民因中華民國之遷佔而不得不被納入所謂「中國國籍」,但不能因此就推論中華民國「擁有」台灣,這種推論中間有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即中華民國在遷佔前從未曾擁有過台灣這鐵一般的事實,這是一種由「託管」僭越為「殖民」的偷渡行為。因此嚴格來說:台灣目前仍處於非法殖民(相較於昔日帝國主義之正式殖民)狀態,若再對照中華民國憲法條文有關領土規定,此一事實更是無法遮掩。 長灘島 此一條約的宗旨就如「前言」(如下)揭示的,是一紙結束日本國與中華民國之間戰爭的和約,不管中華民國政府所在地為何(試想如果當初中華民國是遷佔okinawa或高麗),這紙條約都是可成立的,也就是說它是不涉及台灣地位的。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鑒於兩國由於其歷史文化關係及領土鄰近而產生之相互睦鄰願望; 了解兩國之密切合作對於增進其共同福利及維持世界和平與安全,均屬重要; 均認由於兩國間戰爭狀態之存在而引起之各項問題,亟待解決; 爰經決定締結和平條約,並為此各派全權代表如左: 中華民國總統閣下:  葉公超 先生; 日本國政府: 河 田烈 先生; 各該全權代表經將其所奉全權證書提出互相校閱,認為均屬妥善,爰議定條款如左: 雲程: 你講得很對 買屋也很有創意:正因為這是一紙結束日本與中國之間戰爭狀態的和約,不管中華民國政府所在地為何(試想如果當初中華民國是遷佔okinawa或高麗),這紙條約都是可成立的,也就是說它是不涉及台灣地位的。偉哉斯言! 在我的理解下,〈台北條約〉主要處理兩件事情: 1. 在SFPT架構之下, ROC做為「中國」的代表身份,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終止戰爭狀態。是因為這個時候,「誰是中國」已經出現問題,美國決定選ROC作為「中國」,簽個很保險的和平條約。換言之,太平洋戰爭和約中對「中國」的這部分,是在「另約」(台北條約)中解決。在我的模型中,這就是「敵性反轉」所產生的困境,以後再慢慢談這觀念。 2. 台灣住民,被「視為包括」在ROC國民的概念之中。然而,根據日本國會的審議(也請注意葉公超在立法院的發言),這是給予台灣人民一種 室內設計與旅行上的必要措施,否則台灣領土被日本放棄之後,台灣人民將變成無國籍人民,而成為很麻煩的狀況。 根據第10條前面「就本約而言」,可以視為是對第3條所做的名詞定義。從而,台灣住民擁有中華民國國籍,是一種暫時性的、權宜性的做準,並非「已經決定就是如此」的意義。 不過,平心而言,「視為包括」仍表示台灣人民對於「中華民國」的某種「行政服從」(請注意並非「政治效忠」)。我的推論是,因此台灣人民仍舊要遵守ROC憲法,但其本質是行政上的遵守規定,並非對這個當局政治效忠。 SFPT並未處理台灣地位,〈台北條約〉也未處理台灣地位。所以,講「台灣地位未決定」是正確的說法,不過,再繼續分析下去,就可能有不同的見解了。 總而言之,的確正如你所言,〈台北條約〉無關台灣地位。但ROC國籍這問題,卻會成為一個模糊的爭論點。我們比較少人注 烤肉意這一塊。 第四條 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Ulysses: 再論第四條: 有人或許樂於推論說,既然如此,那麼馬關條約因歸於無效,台灣豈不就名正言順歸還給中國,不管什麼阿貓阿狗政府繼承大清帝國,理所當然可以重新擁有台灣?事實上這種推論是一廂情願的說法。 首先很清楚的,第四條規定的「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很顯然是做為第五條的先行條文,也就是說這裡的無效指涉的必然是第五條裡面所提到的「在中國之一切特殊權利及利益」,因為只有當時在法理上仍應有效執行的有關特殊權利及利益的條約規定(約略就是我們被教導的所謂不平等條約),才需明文終止其有效。至於馬關條約這種割地賠款的非持續性條約並不會發生有效或無效的問題。因此?太平洋房屋]就不難理解在條文的context中,它為什麼會放在第四條,而不是放在最重要的第一條的原因了。 其次,即便將無效範圍擴大,這裡所說的無效也不可能自始無效,且這裡所說的戰爭亦非甲午戰爭的延續,兩場戰爭間並無任何關聯。日本國統治台灣的五十年是經由馬關條約這紙雙方正式認可的契約所進行的有效且合法的的統治。也就是說,截至二戰日本戰敗,台灣是日本國合法領土的一部分殆無疑義(馬關條約載明「永遠」割讓)。既是其合法領土的一部分,那麼日本國因戰敗而必須放棄台灣這部分領土,在主觀上自然是視之為「國土」的喪失,既是國土的喪失,何來所謂的「歸還」?尤其甲午戰爭的爆發導因於大清與日本對朝鮮主導權的爭奪,細究起來理虧的恐怕還在清國一方,因此馬關條約的簽訂並不存在日本侵略這樣的前提,也無不平等之處,完全是傳統兩國和戰及外交的處理慣例。硬將台灣與日本侵華戰爭掛勾如果不是腦袋和稀泥就 酒店兼職是別有用心吧。 不管什麼原因促使日本放棄台灣,盟軍所接收的是日本所釋出的國土,而不是替中華民國或中國要回「失土」,所以理論上台灣至今仍是盟軍忽略或未妥善處理的未定之地。就此而言,中華民國倒像是個犯下私吞公物的不折不扣的現行犯。 我不得不說台北條約還真的是一紙很有意思的文件,值得細細分析研究。 雲程: 我很高興你會覺得〈台北條約〉有意思。我也很佩服你看到第四條,以及其他的推論。 我當初以「看看原始文件怎麼說」的初衷,而開始這趟追尋台灣領土地位的旅程。現在,則除了出版書籍之外,還藉由部落格慢慢開講。套一句中國話,一部二十五史,不知從何講起。只好慢慢講,一次講一點,以免消化不良。 所謂的放棄1901年的特權,指的是〈辛丑條約〉的特權。你當然知道是八國聯軍後,各國有可以在首都圈(北京大沽口之間)「駐軍」等權利,中國也必須拆除砲台。這些特權,美國在 部落格稍早的〈中美新約〉中已經放棄,英國也放棄,法國也好像透過越南的佔領權交還而與中國有條件交換而放棄,義大利則是與〈台北條約〉一字不差的規定在1947年的〈巴黎條約〉中。 所以,眼睛放在中國或台灣(或兩者),常會看不出事物的意義,而這就是一堆統派歷史學家反對將中國史與世界史一起看的「心思」。若讓學生知道世界,有了比較,他們建構出來的謊言(或自大)就會在一夕之間垮掉。 台灣人喜歡證據,不習慣推理。 那我就來抄一段惠頓(Henry Wheaton)《萬國公法》中的一小段,這是一本在1836年出版的書,於1869年由美國傳教士丁韙良為翻譯大清總理事務衙門所翻譯且印發相關衙門的權威文件:()內為現代用語,我加的,以免閱讀者茫然。 盟約(條約)有兩種,恆約、常約是也。恆約者,乃是永遠流傳,一經成立,即君王更換、國政變遷,其約必不廢焉。即二國不睦之時,其約雖停而不行,然俟兩國復合之日,其約亦必復舊照行,不必另為創 部落格議也。讓地換地(割讓)、改立疆界、臣服他國(屬國或被保護國)等事,具歸恆約。… 好啦!這些人在「蒸」什麼? 法理幾百年前已經確立:領土割讓的條約,是一種已經處置完成的條約,不可以因為單方面的意志而作廢。更別說,在台灣的案例上其中還有「佔領權」這種臨時的權力,更不能片面宣布就算數。當然,相同的當事者再透過新條約合意而修正或另定新條件,才有可能將領土再割回來,但這時候已經是一個新的割讓行為,其實不能叫做「歸還」,雖然外表上看起來是「歸還」。 總之,〈台北條約〉非常有意思。有意思在於,它位於SFPT之下,它不處理台灣地位,它是作為中國與日本的和平條約,所以日後中日國交正常化時,沒有再簽訂和約、談賠償。但是它暫時處理了台灣住民國籍的問題。… 大家分頭再追吧,不要自限於島內視野就可以了。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襯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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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實執行第二次江陳會談海空直航協議 ■陸委會(2008.12.12) 【Comment】 沈將會簽署的四協議,除食品安全協議七日及「自動」生效之外,其他三大協議即將「自動」生效,with or without the consent of people。所以,陸委會在12月12日有以下聲明。 落實執行第二次江陳會談海空直航協議 民國97年12月12日編號第100號 第二次 辦公室出租「江陳會談」簽署之四項協議,依據協議內容自雙方簽署之日起40日內(即12月13日)生效,交通部及相關機關在發布配套法規後,兩岸直航將正式實施。 第二次「江陳會談」在97年11月4日簽署空運直航、海運直航、郵政合作與食品安全四項協議,旋經陸委會報請行政院 設計裝潢,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5條及第95條規定,於11月7日分別送請立法院決議及備查。 四項協議經立法院交付委員會審查,陸委會並赴立法院進行報告,惟迄未能完成審查程序,對於涉及兩岸直航的重大政策之空運直航及海運直航兩項協議,依兩岸條例第9 燒烤5條規定,立法院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即視為同意。 依據兩岸簽署的協議內容,自雙方簽署之日起40日內生效,交通部及相關機關並配合修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國籍及大陸籍航空公司申請飛航兩岸客運及貨運包機作業程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臺 保濕面膜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大陸信件處理要點」等相關配套法規發布施行。 相關資料: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五條 依第四條第三項或第四條之二第二項,受委託簽署協議之機構、民間團體或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應將協議草案報經委託機關陳報行政院同意,始得簽?商務中心p。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第九十五條 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 小型辦公室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 第四條 行政院得設立或指定機構,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得委託前項之機構或符合下列要件之民間團體為之: 一、設立時,政府捐助財產總額逾二分之一。 二、設立目的為處 辦公室出租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並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為中央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第四條之二第一項經行政院同意之各該主管機關,得依所處理事務之性質及需要,逐案委託前二項規定以外,具有公信力、專業能力及經驗之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協助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必要時,並得委託其代為簽署協議。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 房地產機構或民間團體,經委託機關同意,得複委託前項之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協助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 第四條第二項之二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前項經行政院同意之各該主管機關,得委託第四條所定機構或民間團體,以受託人自己之名義,與大陸地區相關機關或經其授權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協商簽署協議。 第四條第三項 第四條第三項之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於受委託協助處 永慶房屋理事務或簽署協議,應受委託機關、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定機構或民間團體之指揮監督。 協議全文: 郵政協議全文 ■中央社(2008.11.04) 食品安全協議全文 ■中央社(2008.11.04) 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全文 ■中央社(2008.11.04) 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全文 ■中央社(2008.11.04)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東森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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